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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阅读和聆听的主要目标就在于判定结论的可信度大小了?
而很多人往往对一个结论,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就是受先入为主的影响,全盘否定。
对于为什么接受或者为什么否定,我们往往给不出个所以然来。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缺乏批判性阅读和聆听的能力。说到能力,都是可以练习的,最起码要有主动地分辨意识。
这又从而说起呢,其实呀,前人已经总结出很多推理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我们只要能识别出一些常见的谬误,就知道哪些推理不可信。
接下来,我会整理一些常见的推理谬误,供大家参考使用。
人身攻击谬误
这是典型的针对个人的人身攻击,而非说理。我们经常说对事不对人,这句话,但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理所当然的评价:“某某很小气”,“×××胆小怕事,很怂”,“某某就是个不负责任的花心大萝卜”等等。
尤其当我们对某个人或某类人有很深成见时,我们更不愿意仔细聆听TA给出的理由和解释,断然否定掉这个人的一切。有时,还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在生活中,我们千万不要做这种人,要学着放下自己的偏见,避免对别人进行人生攻击。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种带有人生攻击的言论,知道它不可信。
滑坡谬误
其逻辑如此;
典型的例子有:必须 好好学习 !如果不好好学习,就上不了 好高中 、上不了 好大学 、找不到 好工作 ,就只能 扫大街! 你难到想 一辈子扫大街 吗!!
偷换概念谬误
“一旦对某些药物的医疗价值达成共识,我们就应该审批通过,最近的调查显示,大麻作为药物用于治疗的共识已经形成。”
这段话中的两个“共识”前后的意思不一样,但是作者这么用,就是偷换概念,有意迷惑人们。
药物审批的共识意味着科研人员对于药物的优点达成共识,这和民意测验得来的对大麻的一致认识是完全不同的共识。
诉诸公众谬误
诉诸公众谬指通过大部分人都持有这一观点的说法来竭力证明某个论断有道理,错误地假设大部分人喜欢的就是有道理的,可以接受的。
诉诸可疑权威谬误
这个指引用某一权威的话来证明结论,但该权威对这一论题并没有特别的专门知识。
诉诸感情谬误
诉诸感情谬误是这使用强烈感情色彩的语言来分散读者或听众的注意力,让他们忽视相关的理由合证据。常被用来加以利用的感情有害怕,希望,爱国主义,怜悯和同情。
这类谬误特别常见的三个地方就是广告,政治论辩和法庭论辩。也属于一种人身攻击,主要通过引起人们不好的感情联想,常常是给人扣上一顶大帽子,试图诋毁别人。
稻草人谬误
稻草人谬误是指歪曲对方的观点,使它容易受到攻击,实际上我们攻击的观点根本就不存在。
作者有意为之,树立一个靶子加以攻击,让我们更容易和他站在一边,而靶子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虚假的两难选择谬误
这种谬误是指现实中存在联众以上的选择时却假设只有两种解决方案。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救谁?”
光环效应谬误
指使用模糊,引发人们强烈感情认同的美的词汇,使我们倾向于统一某件事而不去细致检查其理由。
转移话题谬误
妈妈:你和男朋友去哪儿去了?你为什么要跟我撒谎?
女儿:你总是挑我的错儿。
这就是典型的转移话题谬误。将一个不相干的话题扯进来,将注意力从原来的论题上转移走,通过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论题上来帮助赢得一场论战。
以上就是我们经常在日常沟通中,或者阅读书本中,经常会出现的推理谬误。以前,也许我们没有有特别留意。如今,我们既然知道了有这么多的谬误,今后,一定要谨慎哦,以免被这些套路带沟里。
人身攻击谬误英文ad hominem系嚟自拉丁话,即系指针对人,人身攻击系一种逻辑谬论,即系喺拗一个问题?阵,唔系拗紧个问题,而系闹紧个人,一味以标签、挑衅方式,去质疑对方嘅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者处境,但系就无对个问题提出反驳,只系对人唔对事,闹完人之后都无解决到个问题,咁为之人身攻击谬误。不过人身攻击谬误同「人身攻击」唔同,人身攻击谬误系话以人身攻击嚟做反驳一个论点嘅理据,只要唔以品格批判当做驳斥理据,都唔算犯人身攻击谬误,如果唔系嘅话,父母闹仔女,法官批评罪犯都系谬误[1] 人身攻击,是指恶意地突出或强调某人的行为
思想
或身体缺憾,在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 有d人误以为 "诽谤" 就等同于 "人生攻击",但事实并非如此,诽谤必定含有说话或文字偏离事实,违背事实,甚至捏造事实的成份,但人生攻击一词并无公认,或由法律确立了的定义。 所以在中国香港法律层面上,无一条法律条文对"人生攻击"一词作出界定。
人身攻击的谬误,通常简称作人身攻击,是指在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此乃犯了人身攻击谬误。此即所谓「对人不对事」或「因人废言」。哲学家李天命认为:「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经验主观「你没有加入我们这行,怎么可以对我们就说三道四!」「你又不是XXXX爱好者,也不了解我们的乐趣,再说我们的兴趣又没违法也不是作奸犯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你有本事就去XXXX,你有什么资格来批评!」身份主观「你是石油公司的员工,为了利益,你当然不会质疑全球暖化!」「你干嘛讨论政治?你又未成年。」「别理他,他是个反动派。」对比主观「你自己也偷了东西,所以没资格骂别人偷东西。」「很多人在偷东西,你为什么只抓我?」「你自己也有下载低调,凭什么去检举低调?」[编辑] 连结主观「你说巴勒斯坦应该。可是 *** 也这么说,因此你是 *** 的人。」「资方都说不要组织工会,你也说,所以你是资方派来的人。」一种相似的战术也用于鼓励某人放弃观点,或者迫使他们承认和群体的关连:比如:「你说巴勒斯坦应该。我相信这错的:因为 *** 也这么说,你该不会是喜欢 *** 的人吧?」牵连假设状况直接与人身攻击结合:比如:「你说巴勒斯坦应该。可是 *** 也这么说,因此你是 *** 的人。 *** 想说什么大家都知道,而且说的都错。因此你是错的。」简单来说,人身攻击必须具备主体、客体、攻击行为、实质损害发生,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攻击的人对受攻击的人做出攻击行为,这个行为必须有实质损害的发生,无法证明完成此行为并产生实质损害,是无法讨论人身攻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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